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评议区级政府部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0 字号:[ ][][ ]

(2018年8月1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了更好地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对部分区级政府部门工作情况开展评议。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八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全覆盖、抓重点、求实效”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履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部分区级政府部门为民施政、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促进被评部门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为推动崇川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主体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参与。

三、评议对象

6个区政府组成部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区农工局、区文新局、区审计局。

四、评议内容

本届以来各涉评部门的履职情况,重点突出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一是为民施政情况。包括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

二是依法行政情况。包括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及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改革等情况;

三是高效勤政情况。包括区人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任务和指标的落实及完成情况,以及推进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

四是廉洁从政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廉洁从政以及机关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顾 军

副组长:朱克东、沙丽萍、宋 石

成 员:顾夕荣、丁俞斌、孙德俊、朱建华、

卢 铭、徐 健、庄向星、熊增友、

施宏生、周一强、马海龙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 任:顾夕荣

副主任:卢 铭

(二)专项评议组

1.第一评议调研组

组 长:朱克东

副组长:卢 铭、徐 健

成 员:丁俞斌、施宏生、蒋 涤、徐小林,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

工作人员:丁云霞

调研部门:区人社局、区城管局

2.第二评议调研组

组 长:沙丽萍

副组长:顾夕荣、孙德俊

成 员:周一强、郭鉴冰、侯小飞、杨洪琴,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

工作人员:周熔熔

调研部门:区农工局、区审计局

3.第三评议调研组

组 长:宋 石

副组长:朱建华、庄向星

成 员:熊增友、马海龙、陈南下、冯晓冬,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

工作人员:陈青艳

调研部门:区民政局、区文新局

六、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8月下旬至9月上旬)

1.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进行评议动员。印发评议方案。各评议调研组与被评议部门进行对接。

2.被评议部门向评议调研组提供本部门工作主要适用法律、部门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届以来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工作打算,并列明所承担的重点改革任务、行政职能及相关法律依据,同时提供服务范围和主要服务对象清单及联系方式。(9月10日前完成)。

(二)专项调研(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1.广泛了解情况

(1)向区人大代表印发被评部门工作报告,结合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收集意见建议。(人事代表工委组织并负责汇总,9月25日前完成)。

(2)各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对被评议部门在本区域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交区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25日前完成);

(3)召开座谈会,向考核办、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单位了解被评部门年终机关作风建设考核情况、领导班子廉洁从政以及机关管理、队伍建设情况(评议办公室承担)。(9月25日前完成)

2.深入开展调研

一是各评议组分别根据广泛收集的意见建议,与被评部门沟通对接。二是分别召开部门服务对象和下属单位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收集建议意见。三是根据需要,针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走访调研。(10月15日前完成)

3.形成评议报告

各评议调研组分别汇总整理本组调研情况,结合区人大代表相关意见建议和各街道人大工委的调研情况,形成评议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评议报告要简明扼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既讲明成绩,又点出问题。(10月20日前完成)

(三)组织评议(10月下旬)

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对被评部门进行评议:被评部门主要负责人代表部门作履职情况报告;专项评议组作评议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的部分区人大代表发表意见,并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进行票决,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满意票超过80%(含80%),为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票超过60%(含60%)为基本满意,低于60%,为不满意。测评结果向区委报告,同时向区纪委、组织部及考核办通报,向社会公开。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将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质询,受质询部门必须作出答复。

(四)整改落实(11月至12月底)

1.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形成评议意见,反馈给被评部门。被评政府部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研究制定整改办法,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于12月中旬将整改报告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12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被评部门整改情况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各评议调研组要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程序性和规范性原则,认真对照本方案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有序推进评议各阶段工作。

(二)提高认识,把握重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评议调研小组、人大代表要把本次评议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广泛听取基层单位、选区选民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创新评议方法、突出评议重点,抓紧抓实每个环节,力求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通过评议,推动被评议部门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满意度。

(三)积极参与,注重实效。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调研小组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评议各阶段工作有序开展。各评议调研小组要注重规定动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精心组织本小组成员深入进行调研,掌握真情实况,提出高质量评议意见。评议期间要严守各项纪律要求,注重科学评价,坚持出于公心,坚决防止假公济私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要用“钉钉子”精神跟踪督办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真评、真议、真改。被评部门要广泛、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认真吸收代表评议意见,积极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升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