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崇川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通市崇川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娄宏春所作的《崇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