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07-03 字号:[ ][][ ]

2018年6月26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稳步提升。

在肯定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会议指出区政府在学期教育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力量有待加强、公办幼儿园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在规划布局,创新模式,优化存量方面还存在提升空间等。

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普惠性幼儿园比例需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区优质幼儿园的不充分、不平衡矛盾依然突出。要以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公益性”为原则,制定好学前教育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我区学前教育布局,随着主城区城市建设的扩展,要及时制订调整好规划,将优质资源和普惠性资源由老城区向新的居民集中区拓展。新增小区的配套幼儿园要尽快投入使用,以基本满足新增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要充分发挥我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品牌辐射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园途径。公办幼儿园的事业编制要采取“退一补一”的原则,并适当增加相关编制。由于街道幼儿园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可将事业编制主要放在教体局直属幼儿园,再从教体局直属幼儿园中委派教师到街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促进我区各类幼儿园师资队伍的整体提升。

二是对学前教育经费的财政投入需进一步加大。我区公办和街道办的幼儿园教育用地普遍偏紧,存在园舍陈旧、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达标的问题。要利用我区的公办名园开办分园,拓展发展空间、扩大我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对现有幼儿园,要对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和《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结合校安工程,对幼儿园园舍和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要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想方设法吸引优秀的幼儿教师来我区任教。政府有关部门要对街道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提出指导意见。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照《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完善幼儿教师职务(职称)评定制度和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加大对优秀幼儿教育人才培养和奖励力度,保证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和学前教育专项奖励资金。

三是幼教队伍整体水平需进一步优化。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要努力打造我区高素质的幼教队伍。近年来,没有编内人员引进,优秀人才进不来、留不住,不利于教师队伍的提升。要为幼儿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加快教师队伍的培养,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完善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协作片机制。协作片内各幼儿园在管理模式、教学科研、师资培训、文化建设和品牌塑造等方面共建共享,整体提高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优化我区幼儿教师年龄结构,切实解决幼师队伍青黄不接,公办幼儿园编制内教师比例偏低等突出问题。要积极引进和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名园园长的接班人,逐步增加男幼师。原则上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要开展幼儿教师在岗培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四是学前教育的管理和教学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区教体局幼教管理和教研工作的职能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力量要进一步充实。要不断提升教学教研和管理水平。要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特色化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对民办园的业务引领。健全政府领导、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协作的管理体制。强化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教育、卫计、市场监督、公安、安监、财政、审计等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强化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幼儿园规范招生、财务收支、食堂运营、队伍建设、保育教育、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要将各种安全管理贯彻到幼儿园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各街道加强属地幼儿园管理,切实维护属地幼儿园的教学教研和安全稳定。幼儿阶段是人生的开蒙阶段,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启蒙教育。要开展特色幼儿园的创建与评比活动,促进先进办园理念、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保教经验得到交流和扩大,着力培植品牌,整体提升我区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