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
《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8月20日,崇川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规要求,依法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泊位供给持续增加,行业监管更加规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智慧停车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仍然存在停车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停车执法效能亟需强化、停车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法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等亟需改进的地方。为进一步推动《条例》全面正确贯彻实施,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扩大停车泊位 “蓄水池”。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持续增加停车泊位供给。聚焦老旧小区等停车需求集中区域,科学布局新增停车泊位。挖掘存量资源,积极盘活城区边角地、闲置地、拆违腾退地建设小微停车场,根据需要增设路内泊位和占道泊位。推进停车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错时共享停车覆盖范围。
二是多方整体联动,下好协作共治“一盘棋”。加强部门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落实执法联动,及时解决停车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鼓励和吸引各方资本参与停车场开发、建设和经营,引导停车泊位“错时共享”。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打好停车管理 “组合拳”。严格停车秩序监管,应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全天候动态监管;规范停车收费,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厉查处违规收费、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完善备案更新制度,保障信息的实时性与准确性;构建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将各类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接入智慧停车系统。
四是精准宣教引导,培育文明停车“新风尚”。积极创新和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对条例及其配套政策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度。及时宣传停车治理成效,突出以案释法,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树立守法停车、文明停车的社会共识。切实加强公共停车设施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引导文明服务,依法经营。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落实情况。